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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全国推广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11:07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韩洁罗沙)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30日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

  据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速开始下滑,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部分企业和行业经营困难,面对挑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调整宏观调控政策的重大决策,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实施“家电下乡”,正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认为,在当前海外市场需求下降,我国家电行业出口减少的情况下,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既有利于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扩大国内市场需求,也有利于统筹消费、投资、出口的协调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前我国居民消费率明显低于世界水平,据世界银行统计,2007年我国居民消费率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7个百分点。

  “家电下乡”政策主要内容就是对农民消费进行直接补贴,无形中直接增强了农民的家电消费能力,让农民能够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此次“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财政部表示,实施这一政策的目标是用四年左右时间基本使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使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同时优势企业可基本形成以农村市场为导向的家电生产和流通体系,让农民长期受益。

  据了解,此次共有90家生产企业和57家流通企业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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