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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高水位运行 部分水域首次实施交通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11: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宜昌12月1日电 (望作信 王焕章)今日获悉,宜昌海事局昨日发布长江干线鳊鱼溪(长江上游航道里程145KM)至野猫石(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3.7KM)航段高水位运行期间实行船舶实施交通管制,以确保船舶安全通过航跨河建筑物及支(汊)河流。

  据介绍:三峡水库试验性蓄水已至172米,航段内支(汊)河流增多,部分河口水域跨河建筑物通航尺度受限,该辖段滑坡险情水域较多,还新发现9处行船碍航物,为确保高水位运行期间船舶安全,在综合评估后,决定从即日起对航经该河段的船舶实施交通管制。

  通告要求,除客渡船外,其它船舶禁止驶入鳊鱼溪、富里碛小河、链子溪、官渡口小河、牛口小河、泄滩小河、渣溪河等支(汊)河流;当船舶眠桅后水面以上高度超过17米时,禁止驶入小溪河、东壤口、沙镇溪、蒲庄河;支(汊)河流香溪河;九湾溪、西壤口禁止船队进入;九湾溪水域禁止船长超过87米的船舶进入。

  船舶航经白羊角、大慌张背、血花石、上石门、九莲灯、沙罐脑、北石门、莫奈河等9处碍航物时,与岸保持适当距离,注意避让,防止发生触岸、触礁、搁浅事故。

  海事部门要求船舶服从海事机构的管理,听从海巡艇现场指挥,当船舶在进入各限航支(汊)河口前,应准确掌握本船水面以上实际最大高度,防止碰撞事故发生。 特别是高水位运行期间水库风浪较大,船舶航经港区、船舶停泊水域时,须及时减速,防止浪损。

  据了解,按175米蓄水的标高,船舶通过跨河建筑物净空高度若小于17米,就能安全通过,但蓄水172米以后,很多船舶实际水面以上高度都已超出17米。重庆长江轮船公司所属集装箱船有9艘倒桅后船舶高度仍超过17米。仅宜昌海事局辖段有34艘船舶眠桅后水面以上高度超过17米。秭归县叱溪河,距河口300米处有一座新修的归州大桥,净空高度仅7米,限制了大型船舶进出。支流(汊河)内有架空过江缆线38组,就有10组通航高度不足17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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