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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在争议中起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15:28  新民晚报

  

融资融券业务在争议中起步

  新民图表

  本报记者连建明许超声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下称《规定》)今起正式实施,对翘首企盼融资融券业务推出的业内人士来说,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受理融资融券业务申请的闸门正式打开,融资融券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尽管这个呼唤已久的业务还有一些细节问题有待明确,但是,这个中国证券行业的创新之举一直争议不断,尤其是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市场的背景下,对于金融创新大家都持谨慎态度,这个时候推出融资融券难免有不同看法。

  争议1金融创新要不要搞

  中国的融资融券业务早就提出,直到今年10月初中国证监会才启动试点,而这个时候,国际金融危机正在全球蔓延,全球股市10月份出现十多年来最大跌幅。引发这场危机的根源是美国的次贷危机,而次贷危机又与美国金融产品的过度创新有关。因此,部分专家对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持谨慎态度,认为不应该在此时推出融资融券业务。

  今年10月,随着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产、世界最大保险公司AIG受到美国政府救助,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美国股市出现连续暴跌,特别是金融股跌幅巨大。美国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临时措施,其中一条就是禁止金融股“裸卖空”。随后,欧洲也出台类似措施,实际上就是对卖空进行一定的限制,以阻止金融股的过度下跌。连这些成熟市场都要试图改变游戏规则,中国A股市场有必要推出能够做空的融资融券业务吗?

  但是,也有很多专家支持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他们认为不能因噎废食,不能认为美国出现次贷危机并演变为金融危机就全盘否定金融创新,对于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创新需要小心,美国问题出在金融衍生品,并且杠杆比例过高,放大了市场风险,但是,中国要推出的融资融券业务,是国际市场早已有之的简单产品,不同于复杂的金融衍生品,而且,我们实施这个业务时,杠杆比例不会很高,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引发系统性的风险。

  中国证券市场推出融资融券业务,是为了完善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需要,不能因为美国出现金融危机就停止我们的建设步伐,中国市场的金融创新不是太多而是远远不够,美国的问题正好可作为中国金融创新的借鉴,使市场建设更加稳健。

  争议2到底是利多还是利空

  对广大投资者来说,最关心的并不是该不该推出融资融券业务,而是推出之后对A股市场将产生什么影响。对A股市场是利多还是利空的争论,自从10月份证监会启动融资融券业务后就一直没停过。

  所谓融资融券,就是投资者可以用股票进行质押向证券公司借钱或者借股票。从表面看,放大了交易是中性的,因为可能给股市增加资金,也可能增加股票,但是,不同人士角度不同,看法也就不同。

  认为这是个利空的人士指出,在目前市场低迷时,投资者不敢大举买入股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意味着中国A股可以做空,做空也能赚钱,一些机构和大户会选择融券卖出股票,打压股市,给疲弱的股市雪上加霜。

  认为是利好的人士则表示,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给很多深度套牢的投资者增加资金的机会,选择融资的人会更多。同时,也要看到一个客观条件,在目前市场低迷的情况下,有条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前期已经大量卖出股票,目前股票并不多,而现金数量多于股票,客观上会造成融资数量多于融券,增加股市的资金供应量,对股市是个利好。

  这种争议结果如何,还需要市场检验。由于目前证监会还没有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展开还需要一点时间,同时,首批试点的券商数量有限,目前参加融资融券联网测试的券商只有11家,因此,一开始的业务量应该不会很大,今天上午沪深股市对于这个消息反应平静,走势平稳。融资融券业务只有在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实践中深入完善。

  【焦点关注】

  唯一的悬念是最先获准的券商有几家

  不少券商表示,争取在本周内向监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今起实施。根据《规定》,证券公司从今天起可按相关要求向证监会报送开展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新业务的书面材料,证监会将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对其进行审查,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少券商表示,将争取在本周内向监管部门上报相关申请材料。

  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四种。市场通常说的融资融券,是指券商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和融券交易。简而言之,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而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即卖空。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我国最可能采取的方式是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双轨制”模式(直接向客户融资,必要时申请转融通)。

  融资融券并不是国内资本市场的新生事物。早在1993年、1994年,券商就开始为客户提供“透支”服务,即客户向营业部借钱买股票或借股票来卖。在当时机构自我约束力和金融监管能力不足的背景下,券商违规融资、挪用资金、重仓庄股,客户不顾风险借国债之名炒股等,最终,庄股崩盘,参与者血本无归,众多券商身陷亏损黑洞。1996年,证监会明令禁止融资融券业务。

  市场期盼融资融券业务能合法实施

  虽然管理层于1996年明令禁止融资融券业务,但市场依然期盼融资融券业务能合法实施。为推动融资融券业务合法发展,中国证监会在2006年6月30日至9月,连续出台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等多部法规,使得融资融券试点的规章基本出齐,并于今年10月5日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

  在各项法规完备之后,各券商均纷纷加快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步伐,按照各项法规,各家券商均在建立信用账户和证券账户的二级托管制度、建立信用交易的专用席位、建立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使风险控制贯穿整个业务流程上下工夫。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有意推出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清算系统、风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等基本准备完毕,而融资融券的申请材料也已准备完毕。

  申请和开展业务的相关细则目前还没明确

  中国证监会自从今年10月初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以来,融资融券工作一直在稳步推进。针对各家券商积极备战融资融券业务,沪深交易所在10月25日和11月8日对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等11家券商进行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全网测试,联测的结果将在确定融资融券试点券商时作为参考指标。

  分析人士预计,为了在创新业务中分一杯羹,具备资格的券商都会向监管部门上报融资融券业务方案,但试点券商最终会从参与两次联测的11家券商中选出,“唯一的悬念是最先获准的券商有几家”。分析人士表示,尽管今天被看作是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开闸日,但申请和开展业务的相关细则目前还没明确,所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试点还有时日,不过,根据《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监会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这点来看,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最迟将在明年1月份开展。

  【焦点背景】

  融资融券政策推出的历程

  ■2008年10月5日证监会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

  ■2008年4月2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2008年4月8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2006年9月5日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公布《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2006年8月29日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2006年8月2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

  ■2006年6月3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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