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对全省的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实行奖补政策。
为了鼓励地方政府对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地方政府逐步建立公共医疗卫生经费分级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农牧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下发了《青海省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和《全省村卫生室建设总体计划》,经过两年的精心组织和扎实工作,全省已经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3247个,目前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最近,省财政根据全省各地的村卫生室建设情况,下拨资金1811万元,对2007到2008年度全省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进行奖励。
根据省卫生厅《青海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与服务规范》的要求,这次村卫生室奖励补助以县级为单位分档次补助,要求我省各地要逐级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区别不同情况、适当拉开档次,分类安排好村卫生室的奖励补助资金,真正起到调动各方面做好村卫生室工作的积极性。(作者: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