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这是为民办实事,为民谋福祉呀”。
“这是贴在墙上,印在咱老百姓心中的七项便民措施啊。”
日前,一些驻足在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检察院办公楼宣传栏前的群众发出这样的赞叹。原来,大通县检察院办公楼前贴着一张公告,公告上醒目地写着“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向社会承诺的七项便民服务措施”。此次公布的便民措施内容涉及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迅速办理;向社会公布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热线电话号码,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信息联络制度,方便与社区和农村法律服务所加强便民服务信息联络以及对农民工、老弱病残、家庭妇女申诉案件优先办理等。
据了解,自开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为了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深刻理解“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大通县检察院向社会公布了民事行政检察七项便民服务措施。他们利用大通县桥头镇居民人口密集,社区服务全面到位,服务措施得力、深入人心等优势,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11月份专门抽出半个月的时间,深入桥头镇所属10个居民社区,开展了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细心解答疑问,现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宣传最新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惠民政策。活动中,共发放千余份“便民服务卡”,建立了社区法律服务档案。
此次活动充分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深受基层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宣传当天,许多群众前来咨询或打来电话。虽然咨询内容大多与民行申诉案件无直接关系,有些甚至是属于治安、刑事、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但接待人员还是逐一作了热情接待和详细解答,并适时地就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进行了介绍,使群众对检察机关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提高了民事行政检察的知晓度。由此,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为民信息网络已普及到大通县主要村镇,为进一步拓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畅通业务渠道打下了基础。
“今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还将采取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多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对社会弱势群体,如农民工、家庭妇女、老弱病残等社会特殊群体进行法律宣传和便民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其通过正确方式维权,预防纠纷的产生,以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因素。”大通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向东满怀信心地对记者说。(作者:刘婷婷 李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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