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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还需要什么样的“正式材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0:02  红网

  一则名为《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的帖子近日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其中“温州二十三人赴美培训团”相关文件最为完整。今天,有关部门就此事作出回应,浙江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徐首红告诉记者,至今未看到这些照片。“只有网上的帖子是不够的,收到正式材料后,会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根据党委工作相关条例规定,纪委工作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做好信访工作,如发现重要案件线索,按规定做好立案、查案和处理工作。从本质上来讲,网上热议的考察费用清单,正是一份来之不易的“举报信”,也正是调查当地有关部门是否清廉的重要线索。作为纪检部门,正应该趁着机会,认真对待网上民情反映,及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至于到底有没有违规违纪行为,网民的反映只是线索,而包括纪委在内也没谁能拿捏得准,这一切,只有调查之后才能得出结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一旦纪委不能重视这难得的线索而摆出与己无关的姿态,那么,让可能的违规违纪行为堂而皇之地逃避了法律和纪律的制裁,则纪委实在难辞其咎。

  再从另外一个方面讲,纪委作为党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党纪党风建设工作和维护党的形象的重任。而就网上热议的考察费清单而言,本身因其云里雾里的迷雾重重,已经掀起了轩然大波,激起了社会公众普遍的不满。在这样一个舆论激荡的关键时刻,更需要纪委当机立断,让事情尽快水落石出,给公众一个可信服的合理说法,而不是袖手旁观,任公众猜疑与非议而不顾。针对此事,温州市纪委书记陶时梅也表示:“这件事情需要找组织部来了解情况。因为这次是干部学习考察,按照程序由组织部来负责审查。”根据陶书记的说法,只要是和干部有关的事情,都必须要组织部门去调查处理。那么既然如此,还要纪委做什么?

  纪委维护执行党内纪律,自然需要相关证据和材料,但证据材料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更不会是涉案人员自己主动交上来的,需要纪委自身依据举报线索去调查。所谓的“正式材料”是什么?对浙江省和温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我们不难可以做出这样的理解,那就是在组织部门乃或司法部门调查结束后,拿出正式的处理文件和裁决书后,纪委才坐享其成,根据已有的确凿的事实,不轻不重地给当事人一个党内处分而已。如果一级纪委忽略了自身的基本职责,而只是心甘情愿也只能充当一个最终的和事佬的角色的话,那么,其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想必都成了问题。

稿源:红网 作者:刘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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