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12月1日讯(通讯员 邱兰 记者 何乐)为巩固2008年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成果,进一步促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常态化,日前,长沙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培训内容,扩大培训对象,形成全方位培训体系;总结推广宣传经验,积极拓展宣传范围,坚持宣传常态化;通过培训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要确保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经费的投入。
按照《意见》的要求,从2009年起,长沙市的各级组织部门将继续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课程,纳入党员远程教育内容,纳入农村党员冬训范围。宣传部门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司法部门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普法规划和全民法律宣传教育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将结合国土资源法规政策的出台,采取专项培训、以会代训的形式及时更新相关知识,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教育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