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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地区将由所在区政府“统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2:13  武汉晚报

  火车站地区将由

  所在区政府“统管”

  本报讯(记者 秦杰 通讯员 吴远南)作为对外交往的窗口,火车站地区一直存在“多个部门都管,或没有一个部门管”的尴尬局面。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的《武汉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送审稿)》,规定火车站将由所在地的区政府“统管”。

  目前,武汉市的火车站包括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和武汉火车站。每个火车站地区的具体范围,将由所在地的区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划定,报市政府批准。

  区政府“统管”后,将成立三支执法队伍:区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有关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公安机关在火车站地区设立公安派出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对火车站地区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实施管理。

  综合执法机构除了行使《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工商管理等7个方面54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外,还将行使交通、文化、物价等7个方面30项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集中后,包括市容市区有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再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仍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据悉,该《规定》在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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