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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证件骗赢两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2:24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车主使用假驾驶证、行驶证,在赔偿官司中连连获胜,最后还是被巴南区检察院发现破绽。近日,该案得以改判。

  据悉,2005年7月10日下午,界石镇村民尹某驾驶摩托车行至新玉村老磨河处,与巴南区昶林页岩砖厂驾驶员梅某所驾车辆发生擦挂,尹某受伤,随后起诉。巴南区法院审理时,发现事发时梅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尹某有。法院认为,梅某事发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遂一审判决昶林页岩砖厂赔偿1.8万元。昶林页岩砖厂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将原判赔偿金额变更为1.5万元,其余维持原判。昶林页岩砖厂仍不服,向巴南区检察院提起申诉。

  巴南区检察院发现尹某的机动车辆驾驶证的号码有些异样,于是走访了交通管理部门,证实尹某的证件均系伪造。尹某也交代他的证件都是花钱买的假证。

  市检察院向市高院提出抗诉后,该案交由市五中院进行再审。再审中,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于近日对双方当事人作出了同等责任的认定。记者 莫雪庆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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