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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企业养老保险缓缴企业医疗保险少缴25%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2:29  华龙网-重庆晚报

  此举为企业减少20亿元社保负担 职工缴纳标准不变,享受待遇也不变

  本报讯 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社会就业形势,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日前联合出台新政,昨日起至明年11月30日,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的1/4将缓缴,企业医疗保险缴费将降低1/4,此举将为企业暂时减轻20亿元的社保负担。

  上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宣布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减轻企业负担时表示,有条件的地区可降低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费率。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周平表示,城镇企业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需按职工全年工资20%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在今年12月1日至明年11月30日之间,该缴费费率按15%的标准执行,另5个百分点的养老保险费实行缓缴,预计此举将帮全市企业暂时减少17.5亿元支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此前企业需按照职工全年工资8%的标准缴纳医保费,在今后1年内,该缴费费率将下调至6%,预计此举将帮企业减少支出2.5亿元。

  周平强调,此次社保缴费费率调整仅针对企业职工参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参保和市民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标准不变。企业职工每年需按照个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个人工资2%的标准缴纳医保费,这两个缴费标准也不变。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标准调整后,职工享受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不变。记者 王中亮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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