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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上空不得再新设管线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2:30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住宅小区和市民广场的上空,不得新建管线了。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根据明年元旦实施的《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规定,在主干道、商业步行街、市民广场、街头绿地、住宅小区、公园等上空,以后不能再新建架空线路了。

  记者从《办法》了解到,电力、电信等部门,在铺设线路前,都要编制管线专业规划,合理确定容量,并一次规划到位,其中,地下管线,应在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或者道路分隔带设置,管位不足的,可以在机动车道或者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设置。而架空线路,除了要沿道路、公路、河流、绿化带架设外,还要跟城市的景观相协调,不能影响交通、居住以及其他建筑和设施的安全,比如主干道、商业步行街、市民广场、街头绿地、公园、住宅小区、风景名胜区等。(孔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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