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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难究的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3:00  舜网-济南时报

  □豆豆

  读罢《窨井咬人,责任难究》(本报12月1日A7版),我觉得这事一点儿都不难究,就看你用什么思路来解决问题了。

  据报道,那“咬”人的窨井经权威部门认定是济南水业集团的,又据受害者刘先生说,他还有救护他的几个好心人的证言,证明他是被井盖子所伤。

  窨井有主,人证也在,还有什么难究的?然而,水业集团的工作人员“咬”住的是刘先生当时没打110,所以不能证明是被水业集团所管的井所伤,因此不给处理。

  打110?刘先生那时正昏倒在地,人事不省呢。怪一个昏厥的人没打110报案,这是什么思维?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的一个新闻:供热公司在下午2点太阳最毒的时候去用户于女士家里测温度,以证明供暖温度够高。

  为什么某些服务行业喜欢用这样的“奇招”来对待公众?

  这是什么思维?这是强势思维!即我是大腿,你是胳膊,扭不过我的。水业集团的人说了:只要刘先生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他是被水业集团所管辖的井所伤,他们会负相关责任。证人证言没效,偏要让一个昏厥的人打110报案才算有效,这不是强势思维是什么?

  这思维是如此强势,然而需要追问的是:对处于弱势的个人而言,难道就没个说理的地方吗?

  这件事情到底怎样解决,我们擦亮心灵的窗户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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