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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过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3: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王端鹏)11月23日至26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和省语委对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检查。检查组一行按照检查标准,通过对政府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等方面的综合现场检查,认定我市为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城市。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司副司长张世平在检查反馈座谈中表示,济南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全国通过评估检查的32个一类城市中位居前列。

  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语委组成的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对我市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工作情况和城区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查评估。

  在评估检查结束反馈意见时,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团长、省语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杨瑛认为,济南市明确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营造了一个没有语言隔阂、实现高效率人际沟通和信息交流的语言文字环境。全市建立和完善适应工作需要的语言文字规章制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使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济南还建立了一支有能力、有水平、有干劲的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人员队伍,成为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托和主要力量。

  评估团一致认定,济南市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达到了较高的规范化水平,为全运会的召开提供了良好的人文和语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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