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自12月1日起,将解除对成品粮、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临时价格的干预措施。
通知
食品类商品临时价格干预解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宣布,根据《价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即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发展改革委在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工作,确保市场平稳。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解读
专家称短期内物价不会涨
出台这一政策的原因是什么?会造成哪些影响?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针对此进行解读。
问:今年1月,国家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目的是为了抑制不合理涨价,今天又解除了临时价格干预,这是不是意味着价格已经处于一个合理的阶段?
答:是的。今年1月的抑制政策是因为当时通货膨胀势头比较明显。而从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物价在不断走低,通货膨胀的压力已经减少,已经可以通过市场对价格进行自由调控。发改委很明确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对价格进行了放开。
问: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解除后,您认为物价会不会上涨?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要通过扩大内需来拉动经济,而价格上涨会不会对扩大内需造成影响?
答:不会。因为目前的情况是价格走低,市场疲软,短期内不会造成价格的过大波动。价格没有上涨,也就不意味着对扩大内需造成影响。(综合新华社等)
【链接】
今年1月起
国家开始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今年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品种范围、干预形式和具体办法。《办法》规定,本次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的品种范围主要是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
何谓临时价格干预
为了防止经营者利用市场波动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