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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正式受理21世纪社区轿车被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4:49  大河网-河南商报

  

法院正式受理21世纪社区轿车被淹案
2008年7月14日商报曾报道此事

  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金研) 昨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21世纪社区轿车被淹案。

  小区内的7名业主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11万余元。他们说,小区的物业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开发商设计的车库也不合理。

  业主陈女士说,事发之后,她检查了爱车,发现车上的定位系统及发动机等严重损毁,已经无法行驶。她前后花了2万多元,才把车修好。她了解,被淹的数十辆车,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车修好后,他们先后找到小区的物业管理者、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开发商、河南21世纪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要求赔偿。

  陈女士说,事后,业主们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淹车库向外的排水管太细,水灌下来,根本不可能及时排出去,排水系统设计有缺陷或施工质量问题,开发商即河南21世纪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负有建筑质量不合格的责任。

  他们还认为,除了车库设计有问题外,小区物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21世纪社区,物业承诺实行24小时巡逻服务,业主为此每月需要专门支付费用。

  地下车库设有监控设备,地下车库的业主不但每月要缴纳车位费,还缴有地下车库的管理费、电子监控费等。如果物业能够在12日凌晨1时许刚下雨的时候,及时通知各个业主把车开出去,也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此,物业负有不作为的责任。

  但索赔遭拒。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均认为,“这是一场天灾”,他们没有责任。

  物业公司、开发商到底有没有责任,要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华阳说,首先是“天灾”的确定,当天的大雨算不算天灾必须有气象部门的说法和认定。

  关于车库的设计质量问题,也需要相关部门的认定,若质量检测部门认定设计有问题,无论是否天灾,开发商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物业公司的责任,则要看事发当天,其是否积极做出应对和保护措施,若没有,物业公司也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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