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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遇冷,更要知法避险“过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4:49  大河网-河南商报

  

经济遇冷,更要知法避险“过冬”
郑承斌律师
经济遇冷,更要知法避险“过冬”
创富会员专心听讲

  近日,有商报创富会员反映, 公司近段时间在对外业务合同中遭遇诈骗,货款打了水漂,“给眼下本就面临低迷的经济形势雪上加霜”。

  11月27日,互助公社创富俱乐部现场活动在郑州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的“郑州创业孵化园”举办,邀请了主要研究经济领域法律问题的河南商都律师事务所郑承斌律师,与40多位中小企业主和创业者面对面交流,谈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商报记者 纪宇 实习生 郑雪/文

  周敏/图

  现场授课

  防范法律风险

  是生存最重要准备

  交流一开始,郑承斌律师首先给在座的中小企业家讲了一个故事: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呢?

  扁鹊回答: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说:大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只有我们家里的人才知道。二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刚刚发作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只在我们的村子里小有名气。我治病,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看见的都是我在做大手术,所以他们以为我的医术最高明,因此名气响遍全国。

  “其实,在你的企业当中,对于法律风险的防范是生存最重要的一项准备。”郑律师说,防患于未然这句话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但真正有此意识的企业管理者并不多。

  “企业总是想着如何去获取更多的利润,但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并非总是直线,有可能是一条障碍最少的曲线。”

  创办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当经常对自身进行全方位的预诊,防止企业“生病”,也就是出现违法行为,把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隐患清理走,保证它的逐步壮大。

  签重大合同最好问问律师

  防范要点

  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等其他风险不同,法律风险是可控可防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指企业建立的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识别、控制、监控与化解的系统工程。”郑承斌介绍。

  “我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案例,一家企业在与国外销售商谈成生意并发货之后找不到对方的人了,在确认受骗之后才发现,对方使用的是假名字,很难找到。有的人甚至连与自己合作者的名字都记不住,对于主体的确认太草率了。”郑承斌说。

  他提醒在座的创富会员说,企业管理过程中有关法律风险的防范首要是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签订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千万别只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二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三要掌握与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

  同时还要注意定金(具有惩罚性)、订金、押金、保证金、预(先)付款等之间的区别,以及借条、欠条和收条(发票)之间的区别。

  “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诈骗屡屡得手,加大了企业经营风险。合同相对方提出的看似公平的条款,很有可能是对方对某些法律问题的规避,在签订重大合同的时候,最好聘请法律顾问,降低经营风险。”郑承斌最后提醒说。

  社员互动

  了解法律知识避免“隐患”

  “您帮我看看这个借条,如果对方不还,我要在哪个期限之前起诉?”“如何考察对方的履约能力?”“定金和订金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现场活动中,不断有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家就自身问题提出疑问,期待专业解答。

  “很多问题看似简单,一旦出现纠纷,一字之差就可能会影响结果,大家最好是多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常识,在经营过程中适当保护自己。”郑律师表示,这些容易忽略的问题在商户、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只要具备一些法律意识,多留意细节,比如通过主动向对方出示自身身份证明、网上查询相关资质等,就能避免不少“隐患”。

  嘉宾观点

  ●防范法律风险是企业生存最重要准备。

  ●签订重大合同时,最好聘请法律顾问,降低经营风险。

  ●多学习多了解法律知识避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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