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奕)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关于征求200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为进一步扩大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计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市政府法制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初步拟定了《2009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或建议。昨日公布的《2009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3件,拟制定的政府规章11件,拟加强调研论证项目43件。
市民如果对这些立法计划项目有意见、建议或认为需要增加其他立法项目的,可以在2009年12月8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86634096,传真:86264828,地址:成都市人民西路2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610012,电子邮箱:fzb@chengdu.gov.cn)。
200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1、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
2、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办法(修订)
3、成都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二、拟制定的政府规章
1、成都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修改)
2、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修改)
3、成都市城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4、成都市城乡规划公开规定
5、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6、成都市农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
7、成都市公共视听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8、成都市豆制品和豆芽监督管理办法
9、成都市城市地下道路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规定
10、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
11、成都市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责任规定
三、拟加强调研论证项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