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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欲联名登记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5: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武昌吕先生咨询称,他和妻子购有一套二手房,产权证登记在妻子名下,现在他想加上自己的名字进行联名登记。他询问了一名区级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必须像买卖房屋一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吕先生想知道是否是这样操作。

  武汉市国土房产局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是房产的所有人发生变更,都会产生税费,即通常所说的过户费。但就吕先生的情况而言,联名登记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事实上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支配。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武汉市房产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受理夫妻房产联名登记业务。 (黄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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