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叶平生)广州市物价局昨天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等12家医院申请的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备案申请等材料进行了批复。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各有1种医用耗材共计4个品种,因不符物价、卫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而被拒绝备案。另外11家医院的33个医用耗材备案申请则被通过。
市物价局不同意进行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备案的医院和耗材品种分别是: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银速克;花都区人民医院,蓝科肤宁;花都区新华医院,康列舒纳米银抗菌凝胶;以及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生理性海水鼻腔喷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