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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开办老年卡续充值

  本报讯(记者 刘文藻)今起,今年1月份领取老年卡的老人可就近到IC卡充值点办理明年续充值业务,老年卡办理续充值后将在2009年1月1日起生效。续充值的办理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至12月25日;明年1月份办理续充值的老年优待卡则为今年2月份取卡的老人;以此类推,不能提前续充值。

  续充值的老年优待卡,将不再签订书面的“七十岁以上人员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保确认书”,充值日即为保险生效日。

  如持卡的老人忘记了取卡时间,请将卡片拿到公交的充值点查询最末使用月份后,在最末使用月份的当月或者之后均可以进行续充值。

  从2009年1月份起,每月每日均可办理续充值(法定节假日除外)。此外,老年优待卡可以延后进行续充值。如:本应在2008年12月份续充值的老人,可以在之后的任何月份进行续充值。老年优待卡续充值的有效时间段为6个月。如:2008年12月份续充值的优待卡充值的有效时间段为: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再次续充值时间将从2009年6月份开始,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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