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张永炳 张永琪
据悉,朔州市此前曾有干部驾驶公车外出,因技术不过关而发生了交通事故。他们是在分析这类教训的基础上,要求副科以上干部持有驾照者必须重考驾照的。显然,这是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对交通安全负责、对干部本身负责的表现。
应当说,多数干部的驾照都是凭真本事考来的,但也不排除有的驾照来路不正。有的干部驾驶技术不过关却拥有驾照,就很难说其驾照不是“找路子”弄到手的。这也是人们对有的干部所持驾照常抱质疑态度的一个原因。常言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若是凭真本事考来的驾照,重考就不愁过不了关;反之,则难免会现出原形。而他们通过培训和考试,真正学会了开车,这对人对己都是有益的。
再说,即使干部的驾照没有来路不正的,通过行政手段促其重考一次,也有利无害。因为参加培训和重考驾照的过程,就是一个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的过程。持照者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提高了,既能维护干部形象,也能保证交通安全,还可以为群众作出示范。由此我们觉得,朔州市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采取的这一措施,既不乏针对性,也确实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