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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汽油讨债酿大祸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聪)一笔3万元借款,让朋友反目成仇,一方被火烧成4级伤残。上周五,武昌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放火案,伤者家人提起附带民事索赔,要求被告人傅某赔偿60余万元。

  几年前,夏某和傅某经朋友介绍相熟。2006年,夏某以做生意为名向傅借款3万元,一年后傅某开始催讨,但夏某一拖再拖。今年6月底,两人为这笔债务发生纠纷,夏某生气地说“不还了”,傅某怒火中烧。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7月5日下午3时许,傅某在家附近的加油站用30元买了一桶汽油,破门进入夏家泼洒汽油并点燃,夏某顿成一团“火球”,傅某、夏父身上也着火。随后,傅某将夏某送医院治疗,经诊断夏某全身烧伤面积达92%,残疾程度4级,夏父也受轻伤。夏家被烧成平地。

  法庭受审时,傅某在法庭辩称只是拎着汽油去威胁对方,并非纵火,“汽油是在扭打时泼溅出的,裤兜里打火机发生了自燃”。法庭未当庭宣判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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