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鑫名)救护车未按照信号通行,与一辆出租车相撞,致使出租车内一名女乘客受伤。受害者杨童因得不到赔偿,在11月27日将救护车司机所在单位告上法庭(详见本报11月28日A5版)。昨日,法院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不能达成一致,最终调解失败。
昨日14至15时许,审理该案的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了协调,最后法官表示,因原告方提出的赔偿数额与被告方可以接受的数额差距太大,调解未成功。
原告方律师对记者说,为了表示诚意,他们将原来请求赔偿的数额15000多元降到13000元。“但对方只答应出3000元钱,无法接受。”调解结束后,记者试图采访被告方,对方拒绝回答相关问题。
“他们的救护车(不是120急救中心的救护车,而是医院配备的救护车)撞车伤人,本来就该对受害方进行合理赔偿。”杨童说:“如今我让了一步,但对方却没有一点诚意,真叫人气愤。”杨童说,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她会把官司进行到底 。
据了解,法院将对此案进行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