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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应让纳税人知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5:58  钱江晚报

  □张贵峰

  最近,与燃油税方案一样,个税免征额的调整方案也成舆论的焦点。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意见”,但个税方案的具体内容却需媒体不断打探,广大纳税人仍难以深知其详。因此,公众期待个税调整方案也能像燃油税方案一样,在“上报”的同时,尽快向纳税人“下报”,征求他们的意见。

  知情权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只有进行公共讨论,税收方案的调整才能获得充分的合理合法性。同时,就目前扩大内需的需求而言,强化公众对相关救市政策的知情、参与、监督权,也是保证这些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应有救市效应的必由之路。

  有效的经济政策上的“保增长”,必须落实到社会治理秩序上的“保权利”上。而在诸如税收政策调整这样的救市政策上,充分尊重民意,保证他们的知情、参与、监督权,正是“保权利”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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