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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出台新政策:农民进城买房可入城镇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6:56  南海网

  南海网12月1日消息:近日澄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澄迈县鼓励和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里面的各项政策执行到2010年底。《意见》规定,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购买第一套普通商品房,符合县政府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对象的,可以享受60平方米每平方米280元的财政补贴。

  澄迈县户籍农民在县城投资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可持《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城镇户口。

  房地产行政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勘察,对符合预售条件的新建商品房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预售证。

  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接到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申请5个工作日内必须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干部职工购买普通商品房在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内给予最大的支持,贷款首付比例可降低到20%。

  凡在该县开发房地产业的企业,单个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1亿元以上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可按6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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