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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刘广超通讯员李友峰
本报漯河讯因抢劫捡破烂的老太太陈某,日前,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王某是周口沈丘县无业人员,7月20日凌晨,他闲逛到漯河市滨河路一火锅店东侧处,发现一老太太正在捡垃圾,王某心生贪念,遂用随身携带的辣椒油抹到受害人陈某眼上,欲将陈的一辆人力三轮车抢走。陈某反抗,王某被赶来的群众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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