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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交易蒙骗股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7:53  法制日报

  北京一男子获刑6年

  本报北京12月1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先后以金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交易八部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服务部的名义从事股票经纪业务,利用虚拟交易蒙蔽100余名客户,骗走资金230余万元。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涉嫌参与这场骗局的董全胜近日被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检方指控,1997年至2002年间,董全胜伙同景引社等人在没有取得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以其他证券公司的名义从事股票经纪业务,收取客户交易资金,董全胜为交易部经理。景引社等人采用收取客户交易资金不存入股票交易账户或存入股票交易账户后再取出的方式先后多次挪走并占用客户交易资金。2001年5月,董全胜在得知客户交易资金被挪用的情况下,根据景引社的授意,指使报单员进行虚拟交易,出具虚假交割单蒙骗客户,累计骗取了233万余元。2002年8月,被告人董全胜畏罪潜逃。4年后的2006年6月,董全胜向警方主动投案。

  对于检方的指控,董全胜表示他对被害人股票具体交易不清楚,诈骗的过程也没有参与。但被害人在庭审中指证当时把钱交给了他,并称董全胜是交易部经理,是操盘手,不可能不清楚。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全胜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其是协助他人完成犯罪,并能在被通缉过程中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情节。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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