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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购小户型改造作为廉租房

  

政府收购小户型改造作为廉租房
省政府出台“十六条”意见为楼市新政定调,各市州将在近期出台具体方案

  ●各级政府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投资收购5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房改造作为廉租住房

  ●两年内,灾区各级政府要投资收购和新建、改建、配建5万套廉租住房,力争2009年基本完成灾区群众家家有房住的目标任务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由原来的3%-5%暂统一下调到1%;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早报讯 (四川日报记者李伟向朝伦)昨(1)日省政府召开会议,对如何推动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安排部署。会上传出消息,省政府已于日前正式制定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市州将根据《意见》和自身情况于近期出台具体的楼市新政。《意见》共分为十六条,主要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缓解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加大财税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居民住房消费;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房地产业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市场氛围”四个方面支持居民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十六条举措包括:全面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汶川地震灾区城镇住房保障力度;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提高实物配租比例;进一步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切实落实汶川地震灾区购房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个人购房实施补贴;降低住房交易税收负担;积极提供个人购房贷款优惠;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下限预征;加大房地产信贷投入;鼓励房地产企业优化重组;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市场监管;正确引导舆论。其中一些内容引人关注,包括:各级政府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投资收购5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房改造作为廉租住房;两年内,灾区各级政府要投资收购和新建、改建、配建5万套廉租住房,力争2009年基本完成灾区群众家家有房住的目标任务;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由原来的3%-5%暂统一下调到1%;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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