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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上课批评政府被举报为“反革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8:06  华龙网-重庆晨报

  近日,在各大论坛博客上,一条题为《有同学告我是“反革命”》的帖子引起网友热议。帖子转载了一篇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杨师群教授于11月24日的博客文章,博客透露两名女大学生到上海市公安局和市教委检举他在上课时有批评政府等内容,有关部门已立案侦查。

  事件缘起

  教授发博称遭学生告发

  11月24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杨师群在其私人博客上发表了题为《有同学告我是“反革命”》的博客文章。在文章中他透露,由于在上《古代汉语》课时批评政府被两名女大学生告密而遭到相关部门的调查。

  杨师群教授在博客中称:“今天被领导叫去谈话,说有上《古代汉语》课的学生到公安局和市教委告了我,说我在上课时有批评政府等内容,上面已立案侦查”,“为了告发老师为反革命,可以不择手段。可悲啊!”

  他披露道:“记得在上《古代汉语》课时,我当然会批判一些与课文有关的中国传统文化,在某些传统文化问题上如果与当今有一些关系的话,我也会联系当今和批评政府。记得下课时有两位女同学找我,愤慨地指责我怎么能批评中国文化!批评政府!甚至眼睛里已经含有泪水”,“我告诉她们:我也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如果你们不愿意听我的课,以后不要选我的课就是了。不料,她们居然到上面去告我,甚至还添油加醋地加给我一些‘莫须有’的罪名,真让我大跌眼镜。”

  网友热议

  力挺

  “杨师群您委屈了”

  在论坛上,有不少人对两位女生的行为表示难以理解。网友“冬天的梦”认为:“如果在大学课堂里老师还没有言论自由,那大学还叫大学吗?”

  网友“guibshey”还搬出了有关法规来加以说明:“《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条: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作为教师享有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从事科研并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和评定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等权利。”

  质疑

  学生举报算告密吗?

  对于事件双方,网友们也并非一边倒。网友“星期天不休息”的想法则颇具体:“作为一个大学老师,你对政府的哪条政策不满意,或者说是对政府的哪个部门有意见,你可以去检举,可以去控告,这是你在宪法上有明文规定的权利。你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但你不能把你的政治观点在课堂上强加给你的学生。”

  谁之过?

  错不在学生而在教育

  对于此事,知名时评家、也是大学教师的张鸣说:“我本来以为,文革结束以后,中国人因言而获罪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我发现我实在太乐观了,完全低估了传统管理模式对学生和老师的影响力,即使在讲究和谐的今天,在人们互相敌视、互相告发的文化环境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有可能。”据中国新闻网

  华东政法大学一教授博客爆料称被学生举报,有关部门已立案侦查

  杨师群档案

  杨师群,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他在博客“个性介绍”中称:“江湖小隐,隐而不驯,超凡脱俗。”他的博客名称是“还原历史,正视当前,探索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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