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全国广播公司、《世界网络日报》12月1日报道,据美国宪法专家披露,奥巴马提名纽约州参议员希拉里充当国务卿,显然违反美国《宪法》中的一项条款!所以希拉里将成为一个“非法”国务卿!
美国《宪法》中一项附带条件的限制条款规定:在美国参议员的任期之内,如果美国政府内阁行政官员遭遇加薪事件,那么参议员将不得受邀担任任何内阁行政官员职务———其中包括国务卿。
在希拉里担任纽约州参议员的任期内,美国内阁行政官员的年薪已经从18.66万美元增加到了19.13万美元,并且2009年1月,美国政府预定还将为行政官员再加一次薪水。
不过,专家指出,在希拉里的参议员任期内,她并没有投票支持内阁行政官员增加薪水,指定希拉里担任美国国务卿并不违反美国《宪法》第一章第6节的立法精神。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