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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呈现四个特点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近日,福建省检察院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进行小结后转入分析检查阶段。第一阶段,省院学习实践活动呈现出“领导带头、突出实践、注重实效、边学边改”的特点。

  据介绍,在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阶段即学习调研阶段,省院领导不仅在学习理论方面作表率,还带着课题深入基层调研,面对面听取一线干警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讨,提出对策,边整边改,把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改进和推动检察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我们的办公地点设在省院,通过工作联系、指导检查以及耳闻目睹,对省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留下了深刻印象。”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五指导检查组领导认为,省院学习实践活动特点鲜明,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检察工作两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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