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张瑞浩) 为打赢官司,不惜雇佣“高手”用模仿笔迹、挖补、复印等方法伪造重要书证。日前,山东省东平县法院对伪造证据的孙广荣依法作出拘留十五天并处罚款5000元的决定。
今年8月,东平县法院受理了该县老湖镇政府诉孙广荣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此案开庭时,孙广荣向法庭递交了一份收据的复印件,并称原件已丢失。法官在对“新证据”进行审查后发现,收据复印件中“墙外9米如不修路归孙广荣所租用”的笔迹与其他笔迹明显不一致,且收据编号与孙广荣所交另一份收据的编号相同,有明显伪造嫌疑。法官虽多次询问孙广荣,但他一口咬定这些证据是真的。
法院后经调查发现,收据的复印件是孙广荣为达到继续使用诉争土地的目的,特地雇请“高手”采用挖补、复印、模仿笔迹等方式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