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潘华源) 上任不到一年,单笔受贿达100万元。11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永涉嫌受贿案开庭审理。
该案由海南省检察院指定儋州市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海南省检察院海南分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海南省海南中级法院在儋州开庭审理。
2007年8月,王永就任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兼海口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5月,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劳某为感谢王永就海口市商务局职工宿舍楼整体改造工程项目对自己的“关照”,将100万元通过王永的朋友交给王永。2008年6月,王永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