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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四观” 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曹建明检察长在高检院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交流会上强调指出,检察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在认识和实践上进一步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如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如何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解决好“四观”问题:即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固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与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这些重要观点和部署要求,对于进一步统一检察机关执法思想,切实找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一要坚持解放思想,切实研究解决服务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不仅要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的科学发展,更要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要通过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来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福建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这一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检察机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检察队伍执法行为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围绕科学发展观来解放思想,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进一步营造解放思想的氛围,激发解放思想的活力,凝聚解放思想的合力,推进解放思想的实践。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研究解决维护人民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人民权益方面,要着重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在办案重点上,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补偿、医疗卫生、就学、就业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依法及时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

  二是在工作方式上,要更加注重创新方式方法。认真总结推广各级检察机关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推行不捕直诉、刑事和解等,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推行监护人讯问到场、非羁押措施风险评估、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等制度,在解决涉检信访中推行不批捕不起诉答疑说理、化解矛盾纠纷民意代表协处机制等。要努力创新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如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探索实行个案救济补偿制度等,提高依法文明服务水平,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

  三是在执法能力上,要更加注重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办理每一起案件,功夫不仅要花在案内,更要花在案外;本领不仅体现在用“法”上,更体现在动“情”、晓“理”上。要善于用沟通协调、说服教育等方法,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案件处理有疑问的,要认真听取意见,耐心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对被害人一方的解释、说服工作,针对被害人的疑问和异议耐心说明理由,真正把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三要坚持好字当头,切实研究解决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与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要求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特别是要处理好执法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既要加大力度,又要保证质量,还要提高效率,并把三者统一于良好的执法办案效果上。

  必须明确,没有一定的办案数量,就没有震慑力,执法力度就无从体现;但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任何数量都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否则执法力度就会打折扣,甚至出现负面效果。因此,要客观看待办案数量出现的波动,努力保持一定的办案数量,更重要的是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在办案中体现出更高的执法水平和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对查办职务犯罪,要坚持有案必办,有什么犯罪就查办什么案件,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不要为了追求办案数量而立“凑数案”或搞数字游戏。在审查逮捕、起诉工作中,不论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还是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都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要加强对质量不高案件的分析总结,对捕后不起诉、判无罪案件和经复议、复核改变原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要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同时,要注意提高办案效率,大力推行繁简分流的工作方式。

  四要坚持持续运作,切实研究解决检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

  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队伍建设是根本。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要求,始终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当前,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并着力解决队伍在执法行为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严格做好自身监督,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要持之以恒地抓住近年来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务督察机制,继续不断地探索并加以完善,构建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流程和检察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重点强化执法过程控制和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对执法办案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监控,强化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要突出抓好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作者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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