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晓宇 蒋长兰) 作为网吧收银员的董明不但侵占巨额营业款,还将“发财”的方法传授给别人,让对方也误入歧途。11月26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董明因传授犯罪方法罪和职务侵占罪被惠山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董明在网吧负责用系统管理软件为上网用户充值,并收取上网费用。2007年5月,董明偶然发现系统管理软件中有一项“会员充值”功能,通过该功能收取的上网费用不会自动计入当天的营业额。而网吧老板在收取营业款时,一般只看系统显示的营业额,不看“会员充值”栏。董明利用这一漏洞,每天隐匿部分营业收入。尝到甜头后,董明还将这个“发财”的办法教给了另一名收银员王某(未成年,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王某遂依样操作。董明和王某从一天拿几十元,发展到每人每天攫取几百元甚至是上千元。当年11月,王某私下查看了“会员充值”栏总额,发现他和董明两人隐匿的金额已近10万元。王某惊慌下向老板坦白,并立即退出3万余元。董明闻讯伺机逃走。今年7月,董明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