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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审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12:46  新闻晚报

  □通讯员 高远 记者 钱朱建

  晚报讯 记者从上海高院获悉,从昨日起,上海将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试行网上立案审查制度。这是上海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今年以来上海法院系统开展立案接待窗口达标创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网上立案审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上海三级法院立案审查工作已发展到网络环境下的诉讼事务处理,使司法更易与人们接近。

  据了解,目前在全市试行的网上立案审查的范围,是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法律关系较为明确、证据材料详实的一审普通民事、民商事及知识产权案件。对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疑难复杂、新类型等民商事案件,目前暂不适用网上立案审查。

  当事人申请立案审查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法院网(http://www.hshfy.sh.cn)或相关法院各自的互联网站,进入网站主页,点击“网上立案审查”栏目,并按照此栏目的提示要求,正确填写相关信息,输入起诉状及上传有关的证据材料供立案审查。各相关法院在收录当事人申请立案的信息和诉讼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给予回复。

  在进行网上立案申请时,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点击上海法院网的其他栏目在线了解立案程序、受案范围、诉讼费的收取等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当事人还可从网上下载各类常用起诉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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