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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侵入私域不应成为习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14: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世相深看

  SHIXIANGSHENKAN

  □杨 涛

  安徽阜阳市公安局日前出台处罚标准,阜阳市民发送黄色短信3次以上(含3次)的,将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接着,负责起草该规定的阜阳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李道新表示,该报道“失实”,《标准》并无对淫秽短信次数的限制,并且只有在受害人受到淫秽信息干扰向公安部门举报的情况下才会处理,不会主动监控全市市民的短信。(12月1日《安徽商报》、《新闻晨报》)

  不过,在报道被澄清之前,这一新闻已经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纷纷担心公民的自由空间,抨击这样的规定其实就是给公安机关滥用公权力侵犯公民私人空间和隐私制造借口。网友的担心并非没有意义。

  因为,现实生活中,公权力以查处淫秽信息为由随意侵入公民私域的事件比比皆是:前些年有延安警察随意闯入公民的房屋,处罚夫妻看黄碟的案件;今年9月,河南南阳网警随意检查公民任超奇的电脑发现其黄色视频后,开出了一张1900元的罚单;同样是在今年9月,重庆市民唐尚海在坐火车到怀化时,一名乘警查票时擅自打开唐的手机发现黄色录像,便以其传播淫秽录像为由,罚款200元。既然没有任何规定,警察都敢于以打击淫秽信息的高尚名义,随意侵入公民私人领域,侵犯公民的隐私等权利,那么,如果真正制定一条模棱两可、方便警察滥用权力的文件、规章,那么公民的私域更是朝不保夕。

  所以,尽管相关报道被澄清,但网友猛抨“发三条黄段子被拘留”规定的现象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因为这正反映了公民对于现实生活中公权力随意侵入公民私域的不满,和公权力机关打着查处淫秽信息的高尚名义利用立法的权力制造侵犯公民私域便利的担忧。网友们的态度提醒我们,必须时刻警惕公权力机关搞“部门立法”,将侵犯公民私域权力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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