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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被收10%服务费一律所起诉全聚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14:3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邱伟)因为今年8月19日,律所工作人员和客户到全聚德王府井店就餐时,被收取了10%的服务费,北京市采信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认为全聚德违法收费,要求退还多收的服务费71.1元。今天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全聚德王府井店表示收取服务费有法律依据,因为全聚德曾被国内贸易部评为“国家特级酒家”,也被北京市旅游局批准为旅游定点单位,根据北京市物价局的规定“取得旅游定点资格的特级餐饮企业可以加收15%的服务费”,所以全聚德收取10%服务费于法有据。

  针对全聚德的答辩,采信律师事务所当庭指出,市商委、市物价局、市旅游局2000年5月15日发布了关于饮食娱乐业禁止以不正当行为牟利的通知,可以证明所谓“加收15%服务费”的规定于2000年6月1日已经被废止。全聚德对此反驳说,这一通知并未废止北京市物价局的规定,而且通知明确表明“饮食娱乐业实行企业根据市场供求自主定价”,并未明文禁止收取服务费。 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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