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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院宣布取缔人民力量党等三执政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16:5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陆永江):泰国宪法法院2日就2007年12月23日大选贿选案做出判决,宣布解散执政联盟的三党人民力量党、泰国党和中庸民主党,并禁止三党执行委员在5年内从政。

  当天,9名法官首先听取了三个政党的最后陈述,随后作出宣判。判决书说,针对这三党执行委员在2007年12月23日举行的大选中存在舞弊行为的指控证据充分,依法解散上述三党。

  根据法律规定,包括总理颂猜在内,被法院宣判禁止从政的现政府内阁成员随即全部失去内阁职务。政府必须从剩下的内阁部长中选出一人出任看守总理,但看守总理也没有权力解散议会。国会下议院应在30天之内选举产生新总理,再由新总理组建新一届政府。

  由于政府示威者当天上午包围宪法法院,审案地点随后被改为行政法院。

  今年10月中旬,泰国宪法法院宣布受理由最高检察院先后提交的有关要求取缔人民力量党、泰国党和中庸民主党等三个执政党的诉讼案,检察院指控上述政党均有1名执行委员在2007年底的大选中违反选举法,并要求宪法法院取缔上述政党。

  按照宪法规定,如果作为政党主要成员的执行委员在大选过程中违反选举法,除了该党将被取缔外,该党的所有执行委员还将在5年内被禁止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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