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陈濛):中国央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先生2日在北京表示,农村土地经营权用于农户和企业贷款抵押的可行性尚需研究。
今年10月举行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民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能否通过抵押土地经营权获得贷款融资成为一些农户和农村企业关注的问题。
在接受中国中央政府网采访时,张健华表示,当前,中国政府规定,农村土地经营权可流转之后,仍不能改变所有权性质和用途。因此,如果将其作为抵押品,当发生贷款风险时,金融机构很难对抵押的经营权进行有效处置。此外,农村耕地用于贷款抵押还存在法律障碍。所以,土地经营权用于农户和农业企业抵押的可行性还需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