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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清理执行积案 重点是去年底前可供执行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21:31  红网

  红网长沙12月2日讯(记者 刘怡斌)今天下午,湖南省委政法委与省法院联合召开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江要求把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满足人民的司法要求,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司法权威。

  这次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党中央为解决“执行难”问题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我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将全省各级法院2007年底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因案件未能执行引发的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并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

  李江要求,要完成中央确定的清理执行积案目标任务,必须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手段,大力发挥国家法律的权威作用。对于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案件,要采取媒体曝光、发布公告、悬赏举报等手段,公开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通过降低企业资质、冻结银行帐户、限制投资融资、限制置产经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法,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对于受到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的案件,可通过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案件执行到位;对于有能力履行但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要坚决采取法律措施,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李江指出,“执行难”是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问题,有着深刻复杂的社会原因,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组织领导,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执行权。要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违法干预执行,切实解决妨碍人民法院执行的问题。对那些政治觉悟不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的部门和个人,要坚决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触犯刑律的,司法机关要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政府要带头严格依法行政,帮助人民法院排除阻力和干扰。要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提供必须的经费保障。各级法院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并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采取各种措施,限期解决执行积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搞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抗拒、阻挠、干预人民法院执行为耻,以配合、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为荣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风尚。

  湖南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代表全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了工作部署,总结了近年来全省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这次清理执行积案的三个目标和六个重点。康为民院长要求,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要全面掌握积案情况,制定方案;充分整合执行资源,强化工作保障;积极创新执行方法,实行多策并举;继续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执行合力;高度重视信访监督,妥善处理执行异议。

  为了确保执行工作取得实效,康为民院长提出,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要更加主动地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要主动争取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挥调度。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力伟出席了会议。省、市(州)、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新闻宣传、政法、国土资源、房地产、建设、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纪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银监局的领导在会上作了大力协助、配合集中清积的发言。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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