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芳 通讯员 吴雅媛)连日来,本报关于影楼层层加价“潜规则”的报道,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数百读者纷纷来电讲述挨宰遭遇,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行业规范。报道引起江岸工商分局的高度重视,该局领导亲自督办,要求检查辖区内影楼合同实施情况。
昨日上午,江岸工商分局商广合同科科长刘宗平和大智工商所所长余明雄带队,检查南京路一带的影楼示范合同的使用情况。
皇朝桂冠店的合同规定要收取30%定金,而《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则为“定金不得超过服务总费用的20%”,工商人员责令该店限期改正。
在非凡丽致店,店员称,他们只负责前期收费,至于后期加价,他们并不清楚,执法人员要求其负责人近期内到工商所解释清楚。
江岸区工商分局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收集顾客意见,结合影楼实际操作,细化示范合同内容,更便于消费者维权。
影楼加价“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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