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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看“反对就业歧视”宣传展板
看身高 限年龄 挑性别
这些可能是就业歧视
本报讯 “应聘者必须在××岁以下”——你知道吗,这可能也是一种就业歧视!昨天,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中国政法、北大、清华等14所著名高校,在全国十个城市共同发起“反对就业歧视”宣传活动。
在沙坪坝三峡广场,西政行政法学院唐忠民教授向市民介绍了就业歧视的种种现象。他说,薪酬和福利问题只是就业歧视的一部分,就业歧视还存在于岗位工作安排、升迁等就业的其他环节,其中最明显的是应聘环节。
唐忠民说,就业歧视是基于一个人的民族、性别、社会出身、年龄、身体特征等与个人能力无关的因素,雇佣单位对应聘者或雇员采取不合理的差别对待。现在很多人知道乙肝等疾病携带者不受歧视,但更多的歧视则为市民“接受”。如雇佣单位规定某一职位“只要男性”或在年龄上规定“须40岁以下”,这些要求如与任职条件无关,就是歧视。而像招工不分男女都要1.70米以上,则是一种隐性歧视。
针对唐教授谈到的就业歧视问题,本报公众调查中心随机对150名网友进行了在线调查。结果显示,六成网友称在求职过程中遭遇过歧视,七成受访者认为就业歧视是不可避免的,只能接受。
唐忠民说,近期如果有市民在就业中遭到歧视,可通过晚报热线966988与他们取得联系。
记者 罗玺 张淑敏 文/摄
网络编辑:孔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