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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离婚七人后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2:14  华龙网-重庆晚报

  建议提高离婚成本,并设定离婚考虑期

  民进江北区委副主委调查五个家庭后称

  “九人离婚七人后悔”

  本报讯 现在离婚5分钟就可搞定,然而很多人却离得并不轻松。民进江北区委专职副主委辛莉调查称,9个离婚者中,就有7个后悔离婚。为此,辛莉在日前写给市政协的社情民意中建议,应设定离婚考虑期,给双方多点时间冷静思考。

  辛莉说,自新的婚姻法颁布以来,全国离婚人数每年以5%的速度增长。如今离婚很简单,不需要双方单位证明,甚至不需要双方父母亲朋知晓,到婚姻登记处领一张表,交一张照片,填一纸协议书,时间只需5分钟,就可以结束婚姻。

  这样的协议离婚制度真的就很完善、自由吗?辛莉为此调查了五个大家庭。这五个家庭共14个儿女,其中9人离婚,离婚率为64.3%;离婚9人中有7人是因为婚外恋情,占离婚人数的77.8%;离婚的9人中,有7人有过非常后悔离婚的想法,并试图复婚。

  “离婚的伤害不光是离婚者本人,还有他们的孩子,这9对离婚者中,只有一对没有小孩。”辛莉说,现实中离婚似乎只是夫妻两人的事,没有谁去听听孩子的意见,有的甚至把孩子当成离婚要价的筹码。

  辛莉认为,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和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为此,她建议提高离婚成本,增强人们的婚姻责任感,使人们在结婚之初就对婚姻作出慎重的考虑,防止轻率离婚。

  辛莉称,还应延长离婚申请的审批期。她说,为防止离婚自由权利的滥用,一些国家对离婚申请审批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法国为6个月,墨西哥与荷兰为1年,比利时民法典第287条则规定“男女双方第一次申请协议离婚,须达一定年龄”。在我国,协议离婚的审批期为1个月,但事实上很多地方达不到1个月,往往只需5分钟就可搞定。这样短的审批时间不利于离婚双方冷静思考,也不便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首席记者 李伟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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