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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情况适用短信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2:40  舜网-济南时报

  ■记者体验:警方10秒即收到短信

  昨天,记者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看到,工作人员正在电脑前接收市民报警。记者用手机编写“有情况”三个字后将信息发送到号码“053189110110”。

  10秒钟后,一台具有短信报警服务功能的电脑显示收到了记者的短信报警。一个对话框从电脑页面上弹了出来,上面不仅有记者的手机号码,还有“有情况”三个字。这个对话框就是短信报警交互窗口。

  此时,记者收到一条自动回执的短信,发送号码正是“89110110”,内容是“已收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短信息报警可以通过简明扼要的文字叙述,降低或减少因方言不通等原因导致的接警员听不懂、记录错误等情况的发生,提高警情内容的准确性和针对性,避免长时间询问警情而延误出警,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

  鉴于目前短信存在延时、丢失的可能性,遇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提醒报警人可多发几遍短信,也可同时将短信发送给亲朋,由他们通过电话向110报警。■服务范围:三类情况适用短信报警

  据介绍,三类情况使用短信报警:一是特殊群体。主要是为失聪、语言障碍群众在人身和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或在危难时。二是特殊情况。当群众在行驶的交通工具上遭遇扒窃、诈骗、抢劫等现行违法犯罪,被绑架、非法拘禁等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在复杂场所等不便或无法使用语音通讯手段的情形时。三是举报线索。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或提供破案线索但又不想暴露身份,或不方便通过打电话等形式报警时。■警方提醒:报警注意四个事项

  警方提醒市民,在使用短信报警时要注意四个事项:一是报警人在收到警方的“报警已受理”短信息后,才能被确认所发送的短信息报警已被公安机关受理。二是群众使用短信息报警,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特别是违法犯罪正在进行等特殊情况下的报警,最好将手机铃声调整至震动位置,以免惊动犯罪分子而导致意外。三是警情内容应简明扼要,但案发时间、地点、性质、嫌疑人数、有无凶器、交通工具、逃跑方向等要素应尽可能全面、具体,重点要说明时间、目前所处位置、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数及有无凶器等情况,以缩短公安机关响应时间,提高处警针对性、有效性。建议失聪群众报警时,在短信末尾添加后缀“L”;危急情况下报警使用“W”,以方便接警人员确认身份,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四是对于重大、危急、复杂的警情,群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还是使用电话报警。

  警方表示,使用短信报警时,严禁发送与报警、求助无关的信息。对蓄意报假警或发送骚扰短信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记者 殷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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