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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列入2009年我省立法计划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日前开始上网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针对近几年来江苏境内频频因焚烧秸秆出现严重雾霾污染,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对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优先进行综合利用;需要销毁的也不得采用露天焚烧的方式。
据悉,参与方法及征求意见稿全文见http://www.jiangsu.gov.cn/shouye/gsgg/533/200812/t20081202_287783.html。(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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