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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拍下捡钱包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3:15  扬子晚报

  钱包突然不翼而飞,所有的银行卡、身份证、驾照……一起不见了,这下可急坏了南京市民秦先生。他连忙在当天经过的单位查看监控录像,终于幸运地在南京林业大学校门口的监控录像中看到:一个骑电动车的男子捡走了他的钱包。昨天,在本报“文明大家谈”的QQ群里,秦先生讲述了自己的郁闷经历,并通过本报恳请捡拾者归还钱包。

  钱包丢了想起查看录像

  11月23日下午四点多,秦先生突然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里面有几千块钱以及银行卡、身份证、驾照等。着急的秦先生慢慢冷静下来后,开始细细回忆当天的经历。

  他想起下午三点去逛过丹凤街某通讯市场,就立即回到通讯市场,按照原来的路线走了一圈,一无所获。突然通讯市场外面路上的摄像头,让他眼前一亮:查看监控录像试试看。这个摄像头是对面一家银行的,秦先生来到该银行,向大堂经理讲明情况。大堂经理同意去监控室查看,果然在录像里看到了秦先生过马路的镜头,不过那时他手里还拿着钱包。

  电子眼拍到钱包被捡经过

  听到大堂经理的描述后,秦先生又赶到第二地点——南京林业大学。“从通讯市场出来,我就送爱人去了林业大学。大概四点多,她在大门口下车。”秦先生告诉记者说,他将情况向学校的安保处讲明后,对方同意让他查看他在门口逗留的录像。

  原来,秦先生将车停靠在林业大学大门口后,坐在后座的妻子下车,因为穿的是一件长款的大衣,不小心将放在后座的钱包给“刮”出来并掉在了马路上,而妻子和他都全然不知。

  而就在这几秒钟内,一名脚穿白色运动鞋,骑红色电动车的男子,从校内迎面过来,捡走了刚刚掉落的钱包。“从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出,就在他捡包的那一瞬间,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秦先生说,学校安保处又调出了其它录像,该男子在教工宿舍楼17栋、18栋之间经过,被拍到了正面。

  苦等了一周只好报警

  得知自己的钱包不是被偷的,秦先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自己所有的证件都在里面,捡包男子联系自己并不难,他手机24小时一直开着,等待有人打电话告诉他还钱包。

  可是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毫无消息,秦先生坐不住了,将录像和该男子的正面截图冲印出来的照片,交给了当地派出所。秦先生说,如果该男子能将包主动归还,他会在经济方面表示感谢。

  而民警表示,对于拾物不还,法律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将视情节,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本报记者 杨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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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监控各单位规定不同

  正因为在查看监控录像的过程中一路“绿灯”,秦先生才查找到丢失的钱包的线索。有监控录像的公共场所越来越多,那么对于市民个人调取监控录像有何规定?

  法律界人士表示,监控录像属于所在单位的内部资料,如何查看,一般取决于该单位内部规定。不过规定也是可以通融的,前提是不能侵犯其他人的隐私。公共场所录像资料是有保存期的,如果市民想查看却遭到拒绝,应该尽快向警方报案。 杨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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