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杨念明、通讯员沈环宣)鄂州市梁子湖区一个垃圾场非法运营,污水直排下游200米处大冶市一个水库。省环保局两次督办,垃圾场运营方却没有整改,引起群众反复投诉。
该垃圾场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与大冶市茗山乡交界处的鸡公山脚下,为太和镇所建,于2007年9月投入使用,每天倾倒垃圾约4吨。垃圾场下游200米,是茗山乡西洪村刘祖海水库。
11月26日下午3时,记者随省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郭豫峰与张也俏来到该垃圾场。一堆堆垃圾豁然于前,苍蝇乱舞,恶臭扑鼻。
张也俏介绍,省环保局上半年接到投诉后,于5月8日会同黄石市、大冶市、梁子湖区三方环保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垃圾场没有环评手续,属于非法运营;防渗措施不规范,填埋不及时,污水直排刘祖海水库。省环保局当即要求该垃圾场整改,补办环评手续,落实防治措施。
8月中旬,省环保局副局长邹清平现场检查,发现该垃圾场未整改,当即要求鄂州方面落实整改措施。
两次督办为何不整改?梁子湖区城管环卫局局长陈中华称,该区将统一建一个垃圾场。太和镇垃圾场作为过渡,只能作简单填埋。
鄂州市环保局局长刘军表示,太和镇垃圾场没有任何环保措施,只能称为垃圾堆放场,雨天会造成垃圾渗沥液进入下游水库。鄂州市环保局已明确要求太和镇在没有做好环保措施前,关闭该垃圾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