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2日通报了三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其中包括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原副主任医师徐某收受回扣案。
通报称,徐某于2006年6月-2007年1月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某医疗器材公司回扣人民币99000元。检察机关鉴于其有立功表现,决定不起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济医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其医师执业证书已被吊销。
另外两起案件为,原江西省东乡县人民医院院长董某,因收受医药企业钱物折合人民币37820元,被判刑3年,缓刑5年。原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陈江医院院长王某因收受药品回扣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