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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担心有麻烦踹门《规约》推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04:56  大河网-河南商报

  

物业担心有麻烦踹门《规约》推行难
物业担心有麻烦踹门《规约》推行难
物业担心有麻烦,却给更多的业主带来麻烦商报记者 邓万里/摄

  楼上业主家中漏水,找不到人,物业只好把6户人家的水都停了,新启用的《业主管理规约》(以下简称《规约》)规定:此种情形,物业可在第三方的见证下踹开门。但湖光苑小区的物业和所在居委会、派出所都说,这个《规约》难推行。

  ■商报记者 望开源

  楼上业主不回

  6户居民家中4天没水

  到昨天上午,郑州市湖光苑小区的赵先生已经去楼下草坪接了4天水。每次都是用口大锅,气喘吁吁来回好几趟端上6楼。跟赵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5家。

  上周五,赵先生接到物业通知,7楼的住户家中自来水管道漏水,因为联系不上业主,为避免整楼被淹,只好先把楼里的总闸关上了。赵先生赶紧把家中的盆盆罐罐装满水。

  周六上午,赵先生发现还没水,找到物业,物业答复,业主原来留在物业的电话停机了,正在到处联系这名业主。昨日中午,物业根据业主曾经留下的一个工作单位,辗转找到了这名业主。昨日下午,这名业主在郑州的同学才帮着把门打开。昨日下午,赵先生和邻居们家中才有水。

  业主:欢迎《业主管理规约》

  12月1日开始,郑州市房管局起草的《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正式启用。其中《规约》有一条规定,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及时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等)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做好善后工作,维修养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赵先生说,他们小区之前也发生过1楼住户家漏水的情况,因为找不到业主,只好先把总阀门给关了。如果能在小区里推行这个《规约》,相信大多数业主都会赞同的。

  昨日下午,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90%的业主都表示:欢迎这个《规约》,“发生个漏水事件什么的也不是很严重,万一哪天谁家里燃气泄漏,难道还非要等这个业主回来才能进屋吗?那多吓人。再说有派出所或居委会在场,一般也不会发生别的事情。”

  物业:担心业主找麻烦

  “以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没经过业主同意,是不能随便破人家的门的”,国谊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即使在小区里推行了这个《规约》,我们也有点担心,有的业主会找麻烦,这毕竟只是一个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合同,再说了,我们去哪找第三方见证去。”该工作人员说,“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成立了再说《规约》的事情吧。”

  据物业介绍,湖光苑小区共有6期,1000多户,入住近8年,至今没有业主大会。“我们有事就直接找物业。”小区业主说。

  派出所、办事处:我们不会做这样的见证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湖光苑小区所在辖区三官庙派出所,派出所一名民警说:“即使有小区有这样的《规约》,我们也不能去破人家的门,什么时候找到业主什么时候才能进人家的门,公安机关进入居民家中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只能在办理有些案件的情况下,才能有你们所说的‘破门而入’。”

  郑州市公安局法制科的工作人员说:“这个《规约》不是法律,这样的见证不是在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内,公安机关更不会主动去帮着开门。除非相关法律给公安机关授权了,我们才能做。”

  昨日下午,三官庙办事处工作人员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担心惹麻烦,居民家不能随便进入。这个《规约》只是一个合同,合同有可能将来引起官司,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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